民间借贷在中国已经有悠久的历史,是一些小微企业和个人的重要融资方式,也是一些人民群众的生活来源。然而,随着经济发展,越来越多的借贷纠纷也出现了。深圳市中院通过多年的实践和探索,最近发布了新规来减少民间借贷纠纷。
深圳市中院表示,对于纠纷较为严重、涉及大量资金的民间借贷,可以通过设立临时管理人员来进行调查、整合债权债务,避免局部失控的情况发生。同时,针对一些拒不执行仲裁结果、人民法院判决的当事人,深圳市中院建立了黑名单制度,让这些人不能再通过民间借贷等方式获取任何资金支持。
这些规定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合法借贷行为的权利,也能够有效避免恶意借贷。同时,深圳市中院也提醒广大市民,合法、文明的民间借贷行为可以正常进行,但是任何以高额利息或通过非法途径借贷的行为都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
对于那些参与民间借贷的人,应当注意签订正式的协议并在贷款过程中保留好借贷记录,一旦出现纠纷,应该立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深圳市中院也表示,未来将会加大力度打击非法民间借贷行为,保护广大市民的利益,为整个社会提供一个健康的金融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