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民间借贷指引是指南方网信办、福田法院、南山法院、龙岗法院、宝安法院、罗湖法院等多个部门联合制定的指引,旨在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1.规范报告借贷信息民间借贷交易方在进行借贷前,应将相关借贷信息进行申报,包括借款数额、利率、期限等。这样可以避免信息不对称,保证双方知情权得到落实。
2.明确借贷方式与法律效力民间借贷交易方应明确采用的借贷方式:如是否采用抵押或担保方式等。另外,明确合同约定,将有效地约束双方的责任与义务,规范关系,加强维权意识。
3.加强双方信息交流与诚信约束交易双方需始终坚持通过双向沟通,保证借贷行为的开展在诚信、公正和公平的原则下进行。另外,要对借贷方的诚信度进行约束,避免作恶的情况发生。
4.提高债务催收效率与法律途径如果借款人在借贷行为中出现还款迟迟不提的情况下,债权人应秉持积极应对的态度,采取及时合理的方式,催收债权。而这种催收方式必须遵照法律程序,确保权益的公正与合法性。
5.增强行业自律意识全社会无论是借贷双方还是行业的从业人员,都要秉持自律的态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同时建立诚信度评估机制,还要对行业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制约和惩治。
6.落实监管责任与法律举措与民间借贷有关的公职机构和从业人员,无论是在用法律解决争议还是在规范民间借贷的行为上,都应担负起监管权利与责任,保障合法权益,维护公正、透明和有序。
总之,相较于以前的民间借贷乱象,深圳中院民间借贷指引对于规范民间借贷交易、加强行业自律、保护投资人或借款人,促进和谐社会等方面都有着积极和深远的影响。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秉持正义和公正的态度行动起来,建立激励和制约机制,才能更好的规范民间借贷行业,保障社会的利益。